海盐县落实培训经费补助制度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http://www.fastenersnet.com/news 2008-4-11 中国劳动力市场
为鼓励我县企业和个人积极参加高级技能培训,近日我县明确对技能人才经培训后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培训经费补助。具体补助对象为:一是2006年6月13日后参加高级技能培训并具有本县户籍,参加由海盐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经县劳动保障局审核同意转送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培训鉴定,取得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二是组织本企业职工参加高级工、技师培训的县属企业。培训经费补助的标准为:取得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人补助500元,培训费在500元以下的,则按实补助。
我县落实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补助制度,建立起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府扶持机制,既有利于鼓励个人积极参加高级技能培训,又支持了企业与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市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将进一步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为我县"一城三地"建设提供更多的人才智力支撑。